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仗剑三尺,江湖之外 -- 《包青天》之展昭(第七页开始重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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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10-3 22:44:00 |显示全部楼层

仗剑三尺,江湖之外 -- 《包青天》之展昭(第七页开始重贴)

展昭对“侠”的诠释
  
   所谓江湖,快意恩仇,我们在武侠作品中所见识的侠客无一不是“逍遥法外”,善恶对错,全凭自己的直觉判断,手起刀落,决不迟疑,如此固然潇洒,但罪与罚也显得过于的随意。因此,江湖上纷争不息大都因仇怨难断,当每个人都有权力定义“正义”的时候,谁都无法被别人说服,自然难止干戈。侠客的另一个重要标志便是对武力的依赖,以武会友,以武杀敌,武力是解决一切问题的手段。
  
   这就是武侠的世界,以己意为律法,以武力行己意。很显然,这样的侠并不是人们心中理想的模式,于是人们开始思考何谓真正的“侠”。“侠之大者,为国为民”,这是金庸小说里对大侠的定义,不过这里的“为国为民”从小说看来指得主要是于乱世中保家卫国。无论是郭靖,还是萧峰,他们的身份以及在大时代环境下所扮演的角色都不是一般人可以企及的。那么于治世又当如何呢?生于治世下的展昭选择了律法,于是侠客成为影子,执法者才是真正身份,武力成为手段,法治才是终极的目标。
  
   律不治而侠起,当法律不能保证公平时,人们需要有人出来主持正义。侠客生存与法律的真空之中,是一个不得已的存在,他们可以救人于危难,也可以惩戒奸邪小人,但是所助所惩都极其有限。可以说侠客作为符号的意义比他们真正的作为要大得多,他们的存在是对作奸犯科却又认为可以逍遥法外的人的威慑。而民众的真正希望所指在于依法的裁量和公平的体制,若律法严明公正,无论什么纷争都有诉诸的途径,又能依正当之程序得到评断,这才是民之大幸。展昭自是认识到了这一点,因此,他手中的三尺青峰不再是了断恩仇的利器,而是维护律法尊严的执法者之剑。虽然他常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是“展某人在公门,身不由己”,但他最初进入公门就表明他认同包拯所代表的律法义理,并做出了自己的选择。之后与包拯相随,耳濡目染,他对法的含义了解得更加深刻,每每遇到矛盾,他总是放弃侠客之身份,而全律法之威仪。
  
   同时他又具备侠的所有正面特点:武艺高强,助人救人,重情重意,嫉恶如仇。他所抛弃的只不过是武林中人以己意对律法的越俎代庖。即使内心深知剑下之人罪无可涣,依然交与开封府衙公平审判,这与江湖儿女的处世方式有着天壤之别。
  
   《五鼠闹东京》的最后,展昭有机会手刃杀师的仇人,但他依然劝他的师妹将仇人交由法律制裁;《铡包勉》中,他一次又一次前往莱阳寻找有利于包勉的证据;《雷霆怒》里为了要柴文义伏法,展昭声称要重出江湖,但最终包拯一句话,他还是压住了心中怒火,凡此种种,不胜枚举。如此不难理解为什么在《包青天》中我们看到展昭最重要的任务是搜集证据,因为证据是法之根本,虽然不如驰骋江湖来的写意,但却符合展昭的立场。当然,为了满足我们这些观众的需要,展昭在查案的过程中总是遭遇各色以武犯禁之辈,枪来剑往,彰显南侠的超凡武艺。
  
   但是在很多时候律法本身是苍白的,不合理的。“杀人者昌,仁义者亡”,在律之明文不符合终极道义的时候,展昭仁侠的本姓以及执法者的身份共同造成了悲剧的可能。
  
   《青龙珠》这个单元想必很多人还有所印象,为了不滥杀无辜而抗旨的展昭只能选择牺牲自己。其实这并不是他唯一的路,抗旨之后他完全可以重出江湖,无人可以奈何他。但他最终还是选择面对虎头铡,固然主要是因为忠于包拯,又何尝不是对自己的信念固执的坚持。岳天仇无法理解展昭的无奈,不禁哀惋:“展兄,你一心求死,如同夏日蝉歌,不值,不值。”然而,面对这样的困局,死之于展昭是唯一值得的选择。如果必须牺牲一个人来同时成全道义的价值和律法的权威,侠者,自然慷慨舍己。
  
   这就是南侠展昭,以律法设定行为的边界,以道义指引内心的抉择,以生命成全无法化解的矛盾。仗剑三尺,江湖之外,红袍展仁心,青峰昭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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